您的位置: 首页 >校务公开>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学生资助工作告家长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3 13:27:25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家长朋友: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发〔2019〕9 号)、常熟市委市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见》(常发〔2017〕52号)、《常熟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常教〔2020〕28号)、《关于补充调整常熟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教〔2022〕7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精神告知如下:

申请资助对象:

一、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政府资助。

资助比例: 

学校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义务教育学校按6%、普通高中按10%、中职校按8%、幼儿园按8%。

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分别由县(市)、镇财政承担。资助标准:学前儿童每生每学年1200元、小学生每生每学年1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2100元、高中生每生每学年2200元、中职生每生每学年2200元。资助金按学期发放。

资助申请和认定:

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和认定一次,学生提出资助申请后,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困难认定和评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学校师生、社会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填写《汇总表》并报送上级部门审核。

资助金发放:

学校根据上级审核确定的名单和补助标准,按时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

申请办法及时间:




1.用学生账号、密码(账号为学校录入的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是身份证号码后6位)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失信行为将被列入征信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用手机登录微信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的“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菜单,如下图:


4629df77a95c4983962ec155f59fb4bd.png

5bf238e4bdf446db879682812e910115.png

fff69c15878b491c83ddd4941e4f55d5.png


(2)用电脑登录网址:




2.如果申请,请于9月15日前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